关于严明2022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审核人: 编辑:向文容 浏览次数: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清明节期间,校属各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拒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做好自我防护,落实好所在部门疫情防控责任,强化对各项防控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二、严明纪律要求。清明节期间,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严防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做到“七个严禁”:严禁组织公祭等群体性聚集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祭扫;严禁使用公款、公车旅游或踏青旅游;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喝、宴请、住宿、游玩等。

三、压实主体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增强抓作风改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作风建设,将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前廉洁自律教育提醒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开展文明祭祀,防止“节日腐败”。

四、强化监督检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加强对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作走过场、拖沓敷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着力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对落实责任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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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